|
|||
|
|||
名 稱: 關于同意本縣轄區內中小學校教師參與我縣2019年面向全國引進中學學科骨干教師同等競爭的批復 | |||
|
|||
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
關于同意本縣轄區內中小學校教師參與我縣2019年面向全國引進中學學科骨干教師同等 競爭的批復
縣教育局:
你局《關于本縣教師參與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2019年面向全國引進中學學科骨干教師同等競爭的請示》(瓊中教育〔2019〕138號)收悉,經十五屆縣人民政府第49次常務會議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我縣轄區內中小學校教師按照《海南省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2019年面向全國引進中學學科骨干教師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相關引進條件與縣外應聘人員進行公平競爭,相關評定標準與縣外應聘人員一致。通過競爭認定為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本地拔尖學科骨干教師(以下簡稱本地拔尖學科骨干教師)的人員不占用我縣2019年面向全國引進中學學科骨干教師名額。
二、同意參與競爭并經縣政府認定的本地拔尖學科骨干教師同等享受《方案》中關于“引進學科骨干教師補貼”(以下簡稱補貼)的相關待遇。本地拔尖學科骨干教師每學年度需與面向全國引進的學科骨干教師按照同一標準進行同步考核,并根據《方案》的規定及標準發放補貼。
相關人員經評定為本地拔尖學科骨干教師后如服務少于5年而離開我縣中小學校校長或教師崗位(如通過自行要求調離、辭職、自動離職、解聘等)的,不再發放補貼。
三、同意向本地拔尖學科骨干教師一次性發放本地拔尖學科骨干教師人才獎金(以下簡稱獎金),發放標準為:
(一)高中階段學科骨干教師15萬元;
(二)初中階段學科骨干教師12.5萬元。
本地拔尖學科骨干教師不享受《方案》中關于“安家費”的相關待遇。
相關人員經評定為本地拔尖學科骨干教師后如服務少于5年而離開我縣中小學校校長或教師崗位(如通過自行要求調離、辭職、自動離職、解聘等)的,已發放的獎金按每少服務1年退還1/5計算金額退還給發放部門。
四、其他相關優惠政策及待遇參照《方案》中相關規定執行。
五、在合同服務期內的我縣2019年前面向全國引進的優秀校長和學科骨干教師不得參加此次同等競爭。
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
2019年7月11日
(此件主動公開)
|
版權所有 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 主辦單位: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網站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 0898-36859666
瓊公網安備 46903002000012號 政府網站標識碼:4690300002 瓊ICP備05000041號
電子信箱:qzwzglzx2018@163.com 開發維護:拓爾思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