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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稱: 關于印發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2019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征繳工作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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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2019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征繳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新市農場,縣政府直屬機關,企事業各單位:
《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2019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征繳工作方案》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7月31日
(此件主動公開)
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
2019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征繳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做好我縣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工作,完善統籌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實現全民老有所養的目標,根據《海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海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暫行辦法的通知》(瓊府〔2014〕33號)、《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 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海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關于印發海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征繳改革實施方案》(瓊稅發〔2018〕123號)和《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 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海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關于做好2019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征繳工作的通知》(瓊稅發〔2019〕90號)文件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按照加快健全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保障體系的總體要求,逐步解決我縣城鄉居民老有所養的問題。努力構建和諧瓊中,為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戰略目標打好堅實基礎。
二、基本原則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堅持“全覆蓋、?;?、有彈性、可持續”,社會保險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堅持便民、利民、惠民,以穩定改革為原則,以參保人為中心,深入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要求,推進征繳工作便利化、網絡化,逐步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堅持個人和政府合理分擔,權利與義務相對應。堅持政府主導和居民自愿相結合,引導城鄉居民普遍參保。
三、組織機構
為加強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工作的領導,確保各項工作順利開展,縣政府決定成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征繳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名單如下:
組 長:陳海濱(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吳淑寶(國家稅務總局瓊中縣稅務局局長)
成 員:莊 潔(縣委組織部副部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韓珂定(縣財政局局長)
傅永東(縣教育局局長)
鐘小輝(縣衛生健康委員會主任)
彭朱強(縣民政局局長)
林聲河(縣審計局局長)
鄧開揚(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局長)
吳坤?。h扶貧工作辦公室主任)
王 旻(縣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服務中心主任)
陳大勇(縣殘疾人聯合會理事長)
程 鋒(營根鎮人民政府鎮長)
周魁龍(灣嶺鎮人民政府鎮長)
管舒婧(黎母山鎮人民政府鎮長)
吳 越(中平鎮人民政府鎮長)
王承彬(和平鎮人民政府鎮長)
王傳旺(長征鎮人民政府鎮長)
陳 東(紅毛鎮人民政府鎮長)
王麗強(什運鄉人民政府鄉長)
符 琳(上安鄉人民政府鄉長)
王開寧(吊羅山鄉人民政府鄉長)
莫 敏(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國家稅務總局瓊中縣稅務局(以下簡稱瓊中縣稅務局),具體負責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吳淑寶兼任,工作人員從各成員單位抽調,具體負責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具體日常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因工作或職務變動不再擔任的,由繼任者接替。
四、征繳對象
征繳對象為:參加我縣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按制度規定需要參保繳費的人員。
凡具有我縣行政區域內戶口(包括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當期未參加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等現有社會養老保險,未領取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及其他社會養老金的城鄉居民。
2010年新農保、2011年城鄉居民保險制度實施時,距待遇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參保人員,應按規定逐年繳費,并可補繳至滿15年;距待遇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參保人員,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于15年。補繳養老保險費不享受政府繳費補貼。
五、繳費標準
按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關于調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檔次的通知》(瓊人社發〔2017〕225號)和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檔次的通知》(瓊中府辦〔2018〕48號)文件規定,繳費標準設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5000元等13個檔次。
六、征繳期限
2019年度城鎮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征繳期限自2019年2月15日至2019年12月15日結束(集中征繳期2019年8月1日—2019年10月31日);2019年12月16日至2019年12月24日處理后期系統和數據傳輸等問題;2019年12月25日征繳系統關閉,逾期原則上不再征繳(部分特殊繳費人群可根據實際情況處理)。
七、征繳方式和步驟
根據《海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征繳改革實施方案》,2019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征收繼續保持原來的模式和征繳渠道,在原有征收模式的基礎上,積極推動自助繳費、互聯網繳費等繳費模式創新,降低參保人繳費成本,提高群眾獲得感。
(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主要采用代扣代繳模式、自助繳費模式、政府代繳模式三種模式。
1.代扣代繳模式。
保費收繳期間,參保人將當年的養老保險費足額存入社會保障卡(或指定扣繳保費的銀行賬戶)。稅務部門大廳工作人員通過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管理系統每天發起代扣代繳業務指令。農信社系統自動接收稅務部門從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管理系統發來的代扣代繳業務指令,當天晚上自動批量處理代扣代繳,從參保人社會保障卡或個人銀行賬戶扣繳保費存入稅務部門指定的賬戶。
2.自助繳費模式。
逐步推行自助繳費模式,參保人可通過農信社(農商行)的手機銀行等自助渠道自助繳納;持社會保障卡到農信社(農商行)任意一臺ATM或CRS設備自助繳納,或到各社區和居委會安裝的專用POS機上刷卡繳納。參保人通過自助渠道繳納社保費,可以自主選擇繳費檔次,視同繳費檔次變更。
3.政府代繳模式。
符合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員等特殊參保群體采用政府代繳模式。稅務部門應于征繳期前根據參保人申請,在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系統中維護調整好參保人繳費檔次。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根據扶貧辦、民政、殘聯等部門提供的貧困人員名單,通過跨部門數據比對、組織基層核實并公示等辦法確定本年度擬政府代繳保費的建檔立卡等特殊參保群體名單后,按月傳輸到稅務部門。稅務部門根據名單系統生成政府代繳明細,并向財政申請代繳保費資金。財政部門收到稅務部門資金申請后,應于10日內將資金劃撥至稅務部門的待報解社會保險費專戶,由稅務部門于當日將相關資金申報繳入國庫,并在城鄉養老征收系統中做到賬處理。
(二)實施步驟。
1.2019年2月15日起,瓊中縣稅務局受理到齡補繳業務。參保人應及時到村(居)委會辦理補繳手續,填寫《海南省補繳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請表》,將補繳保險費存入農信社社??ɑ蜚y行存折;協管員于每月10日前將《海南省補繳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請表》上報鄉鎮服務機構;鄉鎮服務機構在5個工作日內對參保人的補繳資格進行初審,將補繳信息錄入信息系統,并于每月20日前將有關材料上報瓊中縣稅務局;瓊中縣稅務局通過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管理系統核定參保人的應繳年份和應繳金額,發起征繳指令,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從參保人社會保障卡或個人銀行賬戶扣繳保費存入稅務部門指定的賬戶。
2.2019年5月31日前,各相關單位將核實的2019年度納入政府代繳保費群體人員名單報送至縣農保經辦機構。
3.2019年6月30日前,縣農保經辦機構要及時完成所有特殊身份人群的認定工作,并維護到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業務系統。
4.2019年7月31日前,瓊中縣稅務局根據縣農保經辦機構認定的特殊身份人群數據據實開展征繳工作。
5.2019年8月1日起,瓊中縣稅務局通過多種繳費渠道,集中開展正常繳費人群的征繳工作,通過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管理系統發起代扣代繳業務指令,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綜合業務系統接受縣稅務部門代扣代繳指令,從參保人社會保障卡或個人銀行賬戶扣繳保費存入稅務部門指定的賬戶。
新參保人員應先到所在村(居)委會辦理參保手續。續保人員如不改變繳費檔次,可直接按原繳費檔次繳費。
八、職責分工
各有關職能部門要加強溝通協調,密切配合,確保此項工作落到實處。各單位具體職責如下:
瓊中縣稅務局負責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組織征收工作,組織操作培訓;負責“待報解社會保險費”專戶對賬和上劃國庫;負責政府代繳資金的申請;負責參保人繳費檔次及繳費賬戶維護變更;組織宣傳發動征繳工作。
縣財政局負責安排和撥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政府補貼資金及政府代繳資金,負責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管理。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為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制定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政策、各項業務管理規章制度;負責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政策的組織宣傳和實施;配合稅務部門進行操作培訓,指導業務開展;負責辦理社??ㄉ觐I;對基金的籌集、上解、劃撥、發放進行監控和定期檢查。
縣教育局負責提供本年度年滿16周歲在校生的基本信息(包含姓名、身份證號碼、戶口所在鄉鎮村(居)委會等)。
縣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提供獨生子女傷殘(傷殘達三級以上,含三級)、獨生子女死亡家庭的父母、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參保人員、城鄉居民獨生子女領證戶、農村雙女戶(含農村少數民族三女戶)夫婦落實長效避孕節育措施(含結扎和上環)家庭的基本信息(包含姓名、身份證號碼、戶口所在鄉鎮村(居)委會等)。
縣民政局負責提供享受城鄉低保人員、特困供養人員、低收入家庭中的未成年人(年滿16周歲,未滿18周歲)、孤兒(年滿16周歲,未滿18周歲)人員的基本信息(包含姓名、身份證號碼、戶口所在鄉鎮村(居)委會等)。
縣審計局負責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籌集、管理和運行情況的審計,確保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安全。
縣退役軍人事務局負責提供享受定期撫恤補助金優撫對象人員的基本信息(包含姓名、身份證號碼、戶口所在鄉鎮村(居)委會等)。
縣扶貧工作辦公室負責提供國扶系統建檔立卡貧困人員的基本信息(包含姓名、身份證號碼、戶口所在鄉鎮村(居)委會等)。
縣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服務中心負責特殊繳費人群的認定;負責參保登記、初次繳費檔次和繳費賬戶認定,參保人基礎信息(姓名、身份證號碼等)變更,個人賬戶權益記錄;負責繳費財政補貼資金的預算和申請。
縣殘疾人聯合會負責提供按照《殘疾人實用評定標準(試用)》評殘達到一級或二級傷殘的殘疾人基本信息(包含姓名、身份證號碼、戶口所在鄉鎮村(居)委會等)。
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負責按照稅務部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征繳方案、征繳指令,有序開展代理征繳工作;按稅務部門發送的指令及時將保費劃轉國庫;及時反饋征繳數據,配合稅務部門進行財務對賬,確保資金安全;配合稅務部門、人社部門做好宣傳工作,做好社??ㄉ觐I、激活和應用擴展工作,及時處理涉及金融業務投訴。
各鄉鎮人民政府、農(林)場負責對參保人員基本信息、繳費信息進行初審;負責參保登記、繳費登記辦理,負責督促本轄區內村(居)委會積極引導參保人員按時繳費。
九、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開展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工作是事關廣大城鄉居民切身利益的一項重要民生工程,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構建和諧瓊中的重大舉措。各單位要統一思想,相互協調配合,認真落實工作部署。各鄉鎮根據文件要求相應成立領導組織,指導督促轄區內村(居)委會做好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政策宣傳、征繳工作,確保2019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征繳工作任務目標圓滿完成。
(二)宣傳發動,精心組織。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瓊中縣稅務局、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要通力協作,通過廣播電視、宣傳標語、戶外LED屏、宣傳欄、微信、門戶網站、發放宣傳資料等多種形式,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參保政策、繳費標準、繳費流程等進行廣泛宣傳。各鄉鎮要深入村(居)委會宣傳動員,將城鄉居民參保政策宣傳到村到戶,力爭做到家喻戶曉,引導廣大城鄉居民積極參保繳費,不斷擴大參保覆蓋面。
(三)強化督查,狠抓落實。縣人民政府將把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征繳工作列入鄉鎮年終績效考核內容之一,實行一把手負責制。對思想認識不到位、貫徹執行不力、責任心不強、工作不負責任,影響征繳工作進度的單位和個人,嚴肅追究相關部門主要領導及有關人員責任。由瓊中縣稅務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相關部門組成督查小組,對各鄉鎮、農(林)場開展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征繳工作進行實地督查,并將督查結果上報縣人民政府予以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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